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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黑帮 冒名潜台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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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台北报导〕中国黑帮份子林有根冒名澳门华侨“梁锦鹏”身份在台定居十余年,屡屡犯案,五进五出监所无人识破;去年林有根再犯毒品案被逮,交保后欲搭机离台终于被高雄港警局逮到破绽,士林地检署侦结其“本尊、分身”案,依伪造文书罪嫌将他起诉。

  检方调查,林有根自七十八年冒名来台后因犯常业赌博、管制药品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曾五进五出监所服刑或戒治。

  起诉书表示,被告林有根,广东省珠海市人,四十三岁;七十七年由珠海偷渡到澳门后,与澳门黑帮及台湾的外省帮派时有接触往来。

  七十八年间,被告因与当地黑帮结怨,萌生来台发展念头,透过当地黑道购买澳门居民“梁锦鹏”的认别证及护照,换贴自己照片后,冒用“梁锦鹏”名义来台观光。

  同年底,被告再以在台投资为名,向台北市警局申请定居,于隔年初获准向中山区户政事务所申设户籍登记及身份证,随后取得我国护照使用。

  被告自八十年十一月在台期间起,一路冒用“梁锦鹏”名义,陆续犯下赌博、烟毒、麻药及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十三案,先后多次进出警局、各级检察署与法院、监所。

  期间被告因犯案而多次以“梁锦鹏”名义并捺指印在警讯笔录、搜索扣押证明、法庭讯问笔录、委任状、归案证明、尿液委验单上。

  去年间,被告因涉嫌贩卖一级、二级毒品罪嫌被逮,经士林地方法院羁押、交保释放后,被告认为贩毒罪刑严重,因而在去年三月到中正国际机场准备搭机潜逃。

  但高雄港警局早已接获线报,指在台的“梁锦鹏”涉嫌贩毒,且其华侨身份可能是伪造的;港警局因而通报境管局列管,并在被告欲弃保潜逃时拦下追查、揭穿。

  有关被告涉嫌贩毒案,经高等法院判决确定,目前发交台北监狱执行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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