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喜来登涉干预言论自由

法轮佛学会以法律诉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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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香港报导/就香港喜来登酒店于去年毁约并涉嫌试图干预言论自由事件,香港法轮佛学会向小额钱债审栽处提出毁约申诉,并要求赔偿。据了解,酒店方面答应赔偿五万元,但有附带条件,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披露有关毁约事件。法轮佛学会在声明中指出,基于此附带条件违反言论自由及社会公平公义原则,故未有接受,现在他们希望通过法律诉讼,使法轮功学员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获得正视。

法轮佛学会代表黄洁仪今早在法庭上表示,他们愿意接受酒店五万元的赔偿,但不能接受酒店提出不公开事件的要求。至于代表酒店出庭者,就法轮佛学会的申诉请示过酒店后,仍坚持要求法轮佛学会不公开事件的条件。最后双方未达成任何协议,案件押后到三月二十九日再聆讯。

案情透露,法轮佛学会于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与喜来登酒店签订租约,准备于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租用酒店内能够容纳一千人的宴会厅,作为“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之用。法轮佛学会于去年二月十四日知会警方有关活动,翌日却接到酒店的通知,以保安为由,取消租约。根据合约,酒店一旦毁约,会帮助提供同类大小的场地给租客。但酒店却向法轮佛学会推介了一间夜总会,而且只能容纳二百人左右,完全不适合作为会议会场。法轮佛学会曾经努力联络酒店,希望在活动安排上配合酒店对保安问题的关注,但酒店坚决维持原来的决定。

法轮佛学会于去年二月二十日向酒店提出赔偿条件,即支付至少五万元的金钱赔偿以及做出公开道歉的声明。酒店于二月二十五日回复,愿意付出五万元赔偿,但有附带条件,就是法轮佛学会不能以任何方式向公众提及毁约事件。但这有前提下的赔偿遭法轮佛学会拒绝。

审讯完毕后,黄洁仪向记者表示,香港是一个有言论自由的地方,不理解喜来登酒店为何提出此条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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