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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强党执政能力主张无关政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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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22日电)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咨询委员今天认为,中国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国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具有对内稳定与对外宣传的双重意义。另外,中国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等主张,与全面“政治改革”并无直接关联,而仅止于行政技术层面的改革。

陆委会下午召开咨询委员会议,就“自十六届四中全会看中国执政能力”议题作深入讨论。

陆委会企划处长张树棣转述咨委意见表示,在对内部分,中国为了解决长期因经济发展而累积衍生的复杂社会问题,包括国有企业改革、金融贪污腐败及贫富差距等,因此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作为危机处理,期待能以此诉求,短期内发挥立竿见影的效果。

有部分咨委表示,中国之所以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主张,是因为体认到,若不真实解决内部社会经济问题,可能会危及到中国在中国大陆统治的正当性及合法性,因此提出补救措施。

咨委认为,为吸引外资,中国正极力形塑稳定的形象,因此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诉求,发挥“撑场面”效应。咨委说,此举可让国际社会以为中国正在极力稳定内部情势,具有对外宣传效果,让外界对中国内部情势产生稳定的信心。

张树棣也说,咨委评析,尽管中国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政策主张,但中国内部的社会经济问题是长期累积而成,短期内能发挥效果的可能性甚低。

他表示,咨委建议,台湾政府相关部会应持续对中国内部稳定性等议题进行评估,更要全程掌握中国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与过程,拟定具战略观的策略以为因应。

咨委也认为,鉴于中国对亚太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层面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台湾政府应“主动要求”中国在宣布内部重大决策(如升息)时,应设置“涉外机制”,即中国应负有对外说明足以影响亚太区域重大决策的责任。

咨委说,在中国全面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同时,台湾也应持续进行内部民主化,以及政府机制的改革等作为。台湾更应分别对两岸及国际社会强调台湾在这方面的优越性,审慎因应中国内部发展情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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