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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隆志:中国国内法 管不到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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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平宇╱台北报导〕中国推动“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国策顾问陈隆志昨天表示,两岸是国与国关系,适用国际法,所谓“反分裂国家法”不过是中国的国内法,根本无法约束台湾。

陈隆志认为,面对中国试图以法理促统,台湾更应坚定陈水扁总统所提“一边一国”的立场,并且加速尽速制定台湾新宪法、推动台湾正名、加入联合国,以为因应。

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昨天举办“台海安全的新视野”研讨会,邀请多位学者进行讨论,与会者并将讨论焦点锁定在台湾如何因应中国即将推动的“反分裂国家法”。

陈隆志是国际法专家,并曾在陈水扁总统竞选期间担任“国家蓝图委员会”外交政策小组召集人。他表示,面对中国无理外交打压与六百多枚飞弹威胁,台湾应利用有限资源,建构有效保卫国家安全防卫机制,才是维持台海和平与稳定的关键。

他认为,中国选在台湾立委选后宣布订定所谓“反分裂国家法”,根本是“软土深掘”的举动,中国不但无权对台湾采取军事威胁,而且所谓“反分裂国家法”根本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精神,因此根本不会被国际接受。

他表示,“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国对台“三战”之一,包括心理战、宣传战和法律战,中国希望透过法律战,不费一兵一卒就击垮台湾。他说,唯有制宪、正名、加入联合国,才是台湾真正的“护身符”,才可以让中国的任何法律不至于对台湾发生效果。

他也坦言,加入联合国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达成的目标,但过程明确宣示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就已具备国际法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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