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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红灯右转 立委主张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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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文仪╱台北报导〕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审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除了行政院版的加重处分严重超速、取消易处吊扣等条文,立委另提案建议交通罚锾全部改为“定额处罚”,逾期缴纳不再加重处分,还要求交通处罚采取从新从轻的原则。

立委并建议“红灯右转免罚”、“放宽酒后驾车扣车领回”等规定,并将取消交通助理员开罚单之权力,免除民众停车未缴费的六百元罚锾等;由于立委意见和行政单位加强交通管理、加重罚锾处分的修法方向不尽相同,势必将在立法院引发攻防战。

交通部与警政署研订的处罚条例修正案,包括“飙车改装车最高罚锾提高达八倍”,“严重超速最高罚锾也增为四倍”等条文。不过政府不断调高的交通罚锾,被批评把民众当作提款机,立委因而提案修正部分条文。

立委建议,现行交通罚款逾期未缴必须增加额度的规定,应全部改为定额处罚﹔现行交通助理员开单权力也应取消,应仅限员警等具有公务人员资格者,才能执行公权力,以免开单浮滥。

立委指出,红灯右转的危险程度不像闯红灯那么严重,应可适度开放免罚,但必须搭配未礼让行人优先通行,罚锾须加重为二到三倍、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的规定﹔现行停车未依规定期限缴纳,卅元停车费即变为六百元罚单的规定,也被立委提案取消。

此外,处罚条例已历经十次修正,引发修正前后适用争议,立委提案建议,采取从新从轻原则,例如驾车肇事致人轻伤不必再吊扣驾照的规定,自今年7月起实施,但对不少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后,五、6月间被吊扣驾照的驾驶不公平。

立委提案,现行酒后驾车被扣车者,必须缴清罚锾才能领车,部分租赁车业者或非违规的车辆所有人,因当事人未缴罚锾而蒙受损失,因此建议车辆所有人可具结告知违规人资料后,先行领回被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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