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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抽查包盛装水 四家水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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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得仓台北二十日电)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为了解包装水和盛装水水源水质情况,根据各县市环保机关列管水源,展开抽查工作,特别是以非自来水为水源业者,在三百五十余家次的抽验中,有四家不合格,分别在苗栗县二家、屏东县和南投县各一家,已经通知当地卫生单位加强水质管理。

环保署指出,目前各县市环保机关建立包装及盛装饮用水水源之列管家数为一百八十四家,其中以自来水为水源的业者有九十三家,非自来水水源业者,包括地面及地下水源的业者计九十一家。

至于盛装水站(加水站)列管有四千七百二十一家,以自来水为水源的业者有一千三百七十七家,非自来水水源业者有三千三百四十四家。

在各县市环保局积极稽查下,民国九十二年共查访四千二百七十三家次,其中包括水源业者七百五十九家次,盛装水业者三千五百十四站次。

其中以自来水为水源者,稽查二百三十八家次,非自来水为水源业者,计稽查五百二十一家次,而盛装水站稽查结果,以自来水为水源的盛装水站计一千五百四十一站次,以地面或地下水为水源之盛装水站则为一千九百七十三站次。

环保署指出,以自来水源业者其水源水质已符饮用水水质标准,所以本次是以取用地面或地下水源的非自来水水源业者为工作稽查重点,在五百二十一家次稽查中,经检验水源水质者为三百五十二次,其中三百四十八次合格,四家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大肠杆菌群密度。

环保署表示,水源水质的合格不代表包装水或盛装水的水质合格,已经将稽查结果函知苗栗县、屏东县和南投县的卫生局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加强成品水质管理,以维民众购用包盛装饮用水安全。环保署指出,目前环保机关和卫生机关对于饮用水的管理有妥善分工,环保机关只针对水源部分管理,至于其他部分则由卫生机关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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