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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可望签署巴塞尔公约双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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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经过十一年的交涉,环保署今年可望依据巴塞尔公约与日本签署双边协定,一旦顺利完成签署,这将是我国首次依照国际环保公约,与他国签署的双边合作协定,将有助于我国有害废弃物的跨境处理,同时避免再度爆发业者伪造证件,将废弃物运到国外处理的情形发生。

为了有效管理各国有害废弃物的跨国运送与处理,联合国在一九八九年邀集各国签署“巴塞尔公约”,由于我国不是联合国会员国,因此无法签署,不过依据公约规定,非缔约国仍可与缔约国签署双边或多边协定。

环保署指出,美国亦非缔约国,但已与加拿大、菲律宾等国签署双边协定,因此,我国希望能循此模式与各国签约合作,事实上,早在民国八十年代,环保署即广泛与各国接触,惟我处处遭到中国打压,国际处境艰难,最后都铩羽而归。

以日本为例,我国与日本谈了十一年之久,每年透过管道,以我方拟定的草案与相关计划,与日方交涉,直到最近日本的态度才转为积极,上月该国环境厅第一次将其研拟的“巴塞尔公约日台双边协定草案”,透过日本交流协会,送到环保署讨论。

环保署透露,日本方面要求透过日本交流协会与亚东关系协会,以民间对民间的身份签署,但环保署认为,有害废弃物的处理牵涉复杂的责任与义务问题,因此希望能“以国家对国家”,一旦发生问题,才能厘清责任归属,不过,这些仍待日后谈判。而环保署也希望与日本顺利签署协定后,能带动其他国家与我国合作。环保署坦承,现阶段业者输出有害废弃物,必须“自己设法”拿到输入国的许可文件,由于这些国家与我国没有邦交,政府无法查证文件的真伪,日前爆发业者非法将有害事业废弃物输入马来西亚,就是因为查证出了问题,即使经过我国驻外单位认证,但也仅能了解署名是否正确。

未来与日签署协定后,环保署就可透过官方正常管道,了解受处理的当地业者是否合法及我业者是否真正获得该国输入许可,以免因不法业者造成我国际环保形象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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