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新瑞都案 前台肥董事长谢生富判刑十四年

人气: 2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三十日电)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新瑞都弊案,前新瑞都负责人苏惠珍等十一人被控犯背信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四名被告有罪,其中前台肥董事长谢生富判刑十四年,三名被告无罪、两名被告通缉在案,两名被告则因死亡,公诉不受理;本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苏惠珍犯两件背信罪案,分别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六年,应执行有期徒刑八年,被诉违反证券交易法和银行法部分无罪;前总统府资政余陈月瑛犯背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诉违反证券交易法部分无罪。

判决书说,前台肥董事长谢生富身为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夺公权八年,所得贿赂金额新台币七千万元应缴回,如全部或一部分无法缴回,须以财产抵偿,被诉毁损债权部分无罪。

判决书表示,现任力晶半导体公司董事长黄崇仁犯伪造文书罪,处有期徒刑五个月,可易科罚金,以三百元折算一天,缓刑两年;当时担任新瑞都员工穆治宇、前高雄县建设局长林琦瑞和现任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翁重钧 (嘉义县)获判无罪。

判决书说,前鑫瑞公司负责人樊嘉杰和前正暐公司负责人李明哲因已死亡,公诉不受理,另外,前高雄市第五信用合作社总经理李明色和当时担任新瑞都员工黄绍瑛,台北地方法院目前通缉在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