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徐中雄:博仁医院疑健检疏失延误肺癌救治

人气: 160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十七日电)健康检查不正确,可能延误重大疾病的黄金治疗时间;国民党立委徐中雄今天召开记者会,指台北市私立博仁医院对健检所做的肺部X光片未判读或判读有误,导致一名年轻律师丧失肺癌治疗黄金时间,目前已是肺癌末期,他谴责博仁医院以健检营利却未善尽责。

徐中雄 (台中县)今天上午偕同已是肺癌末期的律师曾志青在立法院召开“健康检查误了他的健康!”记者会,提醒社会大众不要完全相信一些专门承揽学校及机关团体健检的医院所做的健康检查报告。

徐中雄表示,八十八年六月曾志青考上辅仁大学法律研究所,依学校新生入学规定,到当年承办辅大健检业务的博仁诊所接受健康检查,健检报告显示曾志青所有健检项目均为“正常”或“无明显异常”。

八十九年三月曾志青顺利通过律师高考,依法务部规定到指定的三重医院接受健检,三重医院判读肺部 X 光片后发现有明显阴影,建议他到台大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被告知已是肺癌第三期。

徐中雄指出,由于曾志青在考取辅大法研所与律师之间相距不到一年,经医疗专业人士判读曾志青在博仁医院所做的健检肺部 X 光片后,发现当时已有肉眼轻 易可见的明显阴影,推估可能为治疗后五年存率仍高达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第一期症状,但因博仁医院判读有误,短短几月内,肺癌症状由第一期转为不能积极治疗的第三期,五年存活率降到百分之五以下。

曾志青表示,得知自己已是肺癌第三期时,考取律师的喜悦完成被冲散,“心情像洗三温暖一样”,他说,他不求博仁医院能检查出他有肺癌,但求当时博仁能在判读X光片后,对他的胸部健康状况加注“异常”,让他能有机会在肺癌第一期治疗黄金时间内寻求积极治疗。

徐中雄表示,博仁医院此一重大医疗疏失已被一、二审法院判决应赔偿曾志青新台币四百九十六万元,但博仁医院宁可将这笔钱提存法院继续上诉最高法院,也不愿赔偿,他严厉谴责博仁医院“没有医德”,同时呼吁教育部、卫生署追究相关责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