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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争议落幕 经党纪处分才停止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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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六日电)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常会今天处理是否缴交党费才能选举党主席案,组发会所提“党员缴纳党费为基本义务,但应经党纪处份才可停止选举权”方案顺利通过。国民党发言人郑丽文说,可能出现不缴费却要投票情形,但应该是非常少数。

中常会上午处理党费争议案,立法院长王金平与台北市长马英九签署了协议。但会前,立委赖士葆曾转述,这份协议与马英九认知有落差,希望修正后再通过,使党费争议似乎出现变数。不过,中常会最后仍然顺利通过国民党组织发展委员会的提案。

郑丽文中午召开记者会表示,基于党章第二十二条与党主席选举办法第五条立法意旨,党员如果没有缴纳党费必须经过党纪处分,经过停权处分者才丧失党主席选举与党代表选举权。

她说,国民党中常委林奕华在中常会中询问,党员在投票当天没有缴党费是否可以投票。郑丽文说,为了扩大党员参与党主席投票,党部开放投票当天可以缴交党费,立即有投票权。

郑丽文表示,如果党部要求党员补缴党费却遭拒缴,党部会尽力催缴,如果出现没有缴党费却要投票的人,党部会劝导。她说,拒缴党费的人应该是少数人,实际上发生应该不多,这样的疑虑应该可以排除。

她也坦承,如果不缴党费还是可以投票,但是党部会采取党纪处分,缺缴一年停权一年,缺缴两年停权两年。她形容,出现未缴党费而要投票的人数应该是非常少数。

郑丽文说,根据组发会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免缴与已缴党费人数,已经有四十五万人,未来会积极催缴,希望七月投票前可以达到六十万人已缴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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