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盗
【大纪元7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市六日电)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台中市胡姓男子受雇于两家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公司,代收两处社区管理费时,竟然都见钱起盗心而侵吞公款新台币二十多万元,被台中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调查,三十八岁的胡姓男子于民国九十二年间,受雇于一家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公司,在一处社区担任总干事,并负责代收住户管理费等费用,可是他却未依规定把七万多元解缴回公司,另外也挪用应支付给厂商的费用五万多元,最后弃职而去。
台中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去年四月间,他又再于另一家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公司任职,这次是担任一处社区的驻点管理人员,同样代收住户管理费等费用,竟故态复萌,又侵吞九万多元。
二家管理维护公司不满损失诉请检察官侦办,胡姓男子因而被起诉,并在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法官参酌证人相符供词后,认定胡姓男子犯有业务侵占罪行,二案并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