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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洗钱逾2亿 花莲市代会主席 被求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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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阮怡瑜╱员林报导〕今年6月间,花莲市代会主席黄枝成遭彰化检警查获涉嫌协助诈骗集团洗钱到中国,短短2个月内,洗钱金额高达2亿4000多万元,黄枝成昨遭彰化地检署依常业洗钱罪嫌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处有期徒刑8年,并科罚金1亿元。

同案被告包括黄枝成的女儿黄惠祯、女婿鲍首铭、助理林丽云及2名司机赖锡坚、陈俊翰等,也都遭提起公诉。

据检方调查,警方追查今年4月间破获的钟尚颖诈骗集团赃款流向时,意外发现黄枝成涉嫌与该集团挂勾,协助诈骗集团洗钱,经过2个多月搜证,6月间在花莲市逮捕黄枝成等人,并查扣汇款资料、电脑、传真机等。

检方调查,黄某今年2月底前往中国,与中国籍男子陈耀光共谋组织地下汇兑集团,协助诈骗集团及台商洗钱,其中以陈耀光为首的中国洗钱集团,每洗钱10万元即收取4000元佣金,而黄枝成的洗钱代价则是每协助汇款100万元,可以获得人民币1000元的利润。

检方指出,以陈耀光为首的中国洗钱集团,在承揽台湾、中国两地台商汇兑或诈骗集团洗钱“生意”后,即指示“客户”将钱汇入黄枝成助理林丽云、司机赖锡坚等人开设的银行账户,黄枝成再指示黄惠祯、鲍首铭、陈俊翰等人将赃款兑换成美金,并汇至中国给陈耀光,初步清查,黄枝成在短短2个月内,洗钱金额即高达2亿4000万元。

彰化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松吉、检察官洪英丰与高如应经过1个多月侦查之后,认为黄枝成身为民意代表,却贪图非法汇兑利益,提供账户洗钱,不但帮助两岸不法犯罪集团遂行犯罪目的,也让犯罪者得以隐匿真实身份,逃避司法机关追缉,加深犯罪猖獗,严重危害金融秩序以及社会治安,依常业洗钱罪嫌将他具体求处有期徒刑8年,并科1亿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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