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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劳弃婴 6岁娃难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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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清华、朱有铃/高县报导〕6年前一名印尼女外劳与港籍劳工非婚怀孕,一度想跳海轻生,被一妇人劝回收留,但孩子生下后,女外劳却返国一去不回,妇人扶养孩子6年,在社、警、户政等单位奔走多年,仍不知如何让小孩落籍。

89年元月间,在高县林园中芸港附近做小吃摊生意的蔡姓妇人,在港边发现一名神情落寞的怀孕女子意图轻生,妇人心生怜悯,留她喝了碗热汤,听她诉说来台打工与港籍男友交往怀孕的遭遇。依当时台湾的法律,外劳每半年体检一次,发现怀孕就必须遣返,迫使她不得不逃逸。

小吃摊主 好心收容

不过,离开雇主后,男友也不知去向,眼看肚子渐大,不知要向谁求助。蔡姓妇人心软,留她在家中帮忙,经过一阵子的相处,家人看她愈看愈顺眼,蔡妇突发奇想,希望让她与自己儿子结婚,也让孩子出生之后顺利落籍。

不过,还没将她娶过门,小男婴就出生了,让蔡妇一家人都十分疼惜,没过多久,这名印尼女子以返国探亲及向家人说明婚事等理由回国,从此就一去不返。后来打探到她的消息,还汇出了两笔合计5万余元的返台旅费到印尼,但不久之后就失去对方的音讯。

代养6年 难报户口

妇人扶养孩子至今已近6年,明年就要上小学了,仍无法为孩子办户口,而向警察、户政及社政等单位求助,但至今还没有解决的办法。

高县民政局指出,若完全不知道孩子的父母是何人,反而好处理,可分别依弃儿或无户籍人口处理,安排由社政单位或社会机构负责人收容,但这名个案已知生父、生母,在父母均非本国人的情况下,原本依法是要将孩子遣送出境的。

由于个案棘手,在现行法令均无解的情况下,将在17日于内政部讨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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