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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菜两小时内吃完防中毒

2006-01-18 13:1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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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食物环境卫生署顾问医生何玉贤介绍盆菜的食用安全,指最好在盘菜烹制好后两小时内吃完,以防食物中毒。

何玉贤指,当局已向盘菜生产商发出指引,指出不应过早预做盘菜,存放和运送时要避免放在摄氏六十度以上的地方。

至于食盘菜要注意的事项,何玉贤指最好一次过将盘菜吃过,最好在盘菜烹制好两小时内吃完,最迟要在四小时吃完。他指,只要吃时将盘菜适当加热,就可将细菌杀死,避免细菌性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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