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12日讯】中共当年之所以能够从国民党手中夺得江山,靠的是广大农民的流血牺牲。而广大农民当年之所以愿意为共产党卖命,是因为中共许诺他们“革命成功后会让农民兄弟过上好日子”。
如今,共产党坐江山已经半个多世纪了,除了一小部分农民生活较为富裕外,绝大多数大陆农民仍然没有摆脱贫困。据统计,2000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366元,仅相当于280多美元,基本上处于温饱阶段。截止到2000年底,大陆2073个县没有达到温饱线的占22.8%,在温饱线到小康线之间的占63.2%,在小康线到比较富裕线之间的占13.7%,而达到比较富裕线的仅占0.3%。
除了收入水准低下之外,中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也很缓慢。据中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从1996年到2001年的这6年里,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分别是1926元、2090元、2210元、2253元、2366元,6年中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加了440元。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4377元、5160元、5425元、5854元、6280元、6860元,6年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2483元,是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数的5.6倍多。
不仅如此,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近年来也在不断拉大。据官方新华社2004年报导,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过数年跟踪所做出的一份全国性调查报告显示,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世界最高,估计可能要达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
那么,在“解放后“半个多世纪、“改革开放”已近30年的今天,中国农民的生活为什么仍陷于如此境地呢?归根结底,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共对农民一如既往的残酷榨取。
一、不堪重负的苛捐杂税
中共对农民的榨取开始于1949年之前。夺得江山后,中共不但不回报为他们立下汗马功劳的农民,反而又马不停蹄的开始了新一轮对农民劳动血汗的残酷榨取。
据五十年代初负责农业工作的廖鲁言对六十一个乡的实地调查,各种乱收费现象已经在各级新政权中开始出现。国家公粮、地方附加、抗美援朝捐献和乡村摊派四项税费合计,就已占到农民常年产量的百分之二十一点五三,除此而外,还有许多数目难以估计的项目,例如,银行、贸易、合作社、邮政局、新华书店等涉农系统,都以“发展业务”为幌子,强迫农民“认购”与“乐捐”。群众意见很大,说乡村干部已经成了卖画的、卖邮票的、卖红茶的、卖粉条的、卖税票的,影响极坏,已经造成农民“苛重的负担”。
从那时起,中共各级政权强加在农民头上的乱摊派更是有增无减,层出不穷,越来越多。到 年取消农业税之前,中国不但是少数几个不给予农民直接农业补贴的国家之一,还是为数不多仍在向农民收税的国家之一。一九九O年到二OOO年,只有十年时间,中共从农民那里征缴的各种税收总额,就由八十七亿九千万元,迅速增加到四百六十五亿三千万元,增加了四五倍。农民人均税额高达一百四十六元,而城镇居民的人均税赋只有三十七元;在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已是农民实际收入六倍的情况下,农民缴纳的税额反而是城镇居民的四倍!
这已是巨大的不公平,然而不堪重负的农民,除了要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还有着名目繁多的提留统筹费和各项社会负担。资料显示:到 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九点五,而同期农民人均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增长了百分之十六点七,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强制以资代劳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三点七!
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说过:“我们目前从农民的手中收取了300亿元的农业税,600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再加上乱收费,大约从农民手里一年起码要拿走1200亿元,甚至还要多”(引自朱镕基在2002年3月15日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这样一个税费征收水平,一般要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左右;鉴于农村的实际税费征收是平均征收,真正务农的农民显然承担了更大比例的税费负担。据调查,个别农户交纳的税费甚至占到了其纯收入比重的50%。(见《中国百姓蓝皮书之十一--三农问题》)
农民的愤懑与无奈正如民谣俚语所说:
“七只手,八只手,都向农民来伸手。”
“你集我集他集,农民发急;你筹我筹他筹,农民最愁。”
“催粮催款催性命,防火防盗防干部。”
那么,中共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究竟有多少项?对此,谁也说不清道不明,但名目之繁多,却足以令人触目惊心!
据中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仅中央一级的机关和部门制定的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收费、基金、集资等各种文件和项目,就有九十三项之多,涉及到二十四个国家部、委、办、局;而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则多达二百六十九项;还有大量的无法统计的“搭车”收费。
另据《中国农民调查》一书作者的初步调查,几年前大陆农民承担的各种苛捐杂税主要包括:
“集资类有:建乡镇办公楼集资;建乡镇教学楼集资;建乡镇科技网集资;建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建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建乡镇计划生育宣传站集资;建乡镇广播站集资;建乡镇影剧院集资;兴建乡镇企业集资;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等。
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有: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的定额补贴;民兵连长、治安委员、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一切勤杂工的补贴等。
教育支出有:民办教师工资;公办教师补贴;校舍建设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和文体器材设备费等。
计划生育支出有: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等。
民兵训练支出有:民兵训练生活补助;民兵训练误工补助;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等。
公益事业及优抚支出有:敬老院建设;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合作医疗建设;农村医务人员补贴;烈军属优待;残废军人优待;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工伤民工照顾;困难户照顾;五保户照顾等。
此外还有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一灭鼠费;以及为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和摩托车、为司法人员添置的服装费……
有的地方,仅乡镇学校就增收有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仅喂猪一项就有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建税,许多村镇不管你养不养猪,一律要按人头征收猪头税。
非但如此,几乎所有的涉农部门,列入了政府机构序列的和虽没列入却承担了政府职能的,特别是粮食、供销、金融等部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都成为政企不分并有着明显企业化倾向的组织,具有了执行政策和增加盈利的双重功能,常常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政策规章,将不应收费的业务活动也强行收费,或搭车收费,这就越发加重了农民的各种负担。”
二、无限膨胀的机构和无限增加的官吏
一九九八年中共财政部部长助理刘长琨透露:“汉朝八千人养一个官员,唐朝三千人养一个官员,清朝一千人养一个官员;现在四十个人养一个公务员。”半个多世纪以来,大陆农民的负担之所以越来越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骑在他们头上吸食他们血汗的各级官僚机构与人员层出不穷越来越多。
中共政权与文明国家的一个显著不同是党政合一,有两套不同的权力运行体系。不仅如此,中共的政府层次也是世界上最多的。在当今二百多个国家中,有八个小国仅设一级中央政府;二十五个只设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有六十七个国家,其中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在内的许多大国,也只设三级政府;而中国现在却是五级制:中央——省——市——县——乡,堪称绝无仅有的“中国特色”!。可见,大陆纳税人要养活的官僚机构与人员凭空比别的国家要多许多,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负担怎能不重?!
相比较而言,中共建制初期,官僚机构与人员的规模,特别是乡村官僚机构与人员的规模还不是特别大,但随着中共的日益腐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大陆官僚机构与人员的规模开始进入了一个急速扩容的时期,其中又以农村最为突出。
大陆在编的党政机关干部,一九七九年是二百七十九万人,一九八九年则上升为五百四十三万人。其中上升最快,几尽失控的,当数县乡两级。县乡两级的机构与人员,在这种不断的精简之中至少增长了十倍!到了一九九七年,中国在编的党政干部便达到了八百多万人,这期间县乡两级机构和人员的飙升更是空前的。
以乡镇为例,在公社化时期,相当于目前乡镇一级的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当时,党、政、武装、经济合为一体,领导班子除了公社党委书记、公社主任、若干副职、武装部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以外,便是“八大员”:农机管理员、畜牧管理员、水利管理员、农技推广员、林业管理员等。而现在的乡镇已同县级机构设置保持对应关系,除“六套班子”外,工、农、商、学、兵、财、青、妇等等二级机构一应俱全。原来人民公社时的“八大员”,如今都已经升格为站、所、办,而且许多人头上戴上了执法的大盖帽。有人戏言:乡镇除了没有外交部;其他机构基本同中央国家机关一样齐全。庙多,菩萨就多。一般乡镇机关二三百人,发达地区甚至达到八百至一千人。农民自嘲道:“几十顶大盖帽管着一顶破草帽。”
日益膨胀的官僚机构与人员不创造一文钱的产值和利润,却要发工资,还要发奖金;不仅要多拿,还要吃好住好,还要建办公楼、住宅楼,还要配备车辆,配备电话,配备手机-----怎么办?只能去农民头上搜刮。在这种情况下,为满足各级党政组织及下设部门不断增长的开支需求,中共便不断地以各种“红头文件”的形式硬性地给农业和农民增加负担。比如,不但从农业税中派生出了农业特产税,颁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甚至还把村级组织的公积金、公益金、村干部的报酬和管理开支,以及乡村两级的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所需要的“村提留”“乡统筹”也强加在农民的头上,并做出征收标准的刚性规定。这其中有许多本该是政府拨款解决的,最后却都发展成了农民负担的主要内容。
三、“倒霉的总是农民”
二OO一年早春三月的一天上午,大陆著名的农村与农民研究专家、中国社会学学会会长陆学艺在接受《中国农民调查》一书的作者时曾心情沉重的说,长期以来,中共人为地分割出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用户籍制度把人分为城市人口与农业人口,将几亿农民拒之于城市之外;用统购统派制度把吃的粮食也分为农业粮和商品粮,让农民供养市民;用劳动制度把人分为工人和农民,又将农民拒之于工厂之外;用工资福利制度把人分为有权享受和无权享受的两种人,最后将农民拒之于一切社会保障的制度之外。这种把城市和农村截然分割,对城市、市民是一套,对农村、农民又是一套的“一国两策”的体制,就使得中国的农民,无论是在教育、医疗、劳动保障、养老、福利这些社会待遇上,还是在流通、交换、分配、就业、税赋这些经济待遇上,都出现了严重的失衡。城乡之间人为划定的这种“楚河汉界”,就成了中国亿万农民无法逾越的鸿沟。这条鸿沟,使得每一个农民,打娘胎一出来,注定就是这个社会的“二等公民”。
特别是,陆学艺说,纵观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以来的四十多年的历史,当国民经济运行出现波动、遇到困难时,倒霉的总是农民。国家通过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信贷的政策倾斜,首先保证城市和国家工业的发展,农民和农村在这种条件下,就要做出更大的贡献。
他把“贡献”在嘴里咬得很重,听起来实际上就成了“牺牲”。
他说,一九八八年,通货膨胀,国家进行了一次宏观经济调整,由于经济的天平向城市倾斜,就使一九八九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减少,并出现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纯收入第一次出现了负增长;随后,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的又一次国家宏观经济调整,农民付出的代价比历次都更大。当时国家下决心进行国企改革,宏观经济调整的动作很大,全国各地就有上千万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登记失业率也逐年上升,有些老工业基地的下岗失业人员甚至超过百分之十,经济形势相当严峻。但是,由于物价特别是粮食等产品的价格,是在逐年下降的,大米每斤从两元降到一元以下,鸡蛋从三元五一斤降到了一元八,蔬菜瓜果的价格更是连连下跌,所以,职工下岗后发的津贴虽然很少,生活却还能过得去,整个社会保持了基本的稳定。
一九九六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为一万零九十亿斤;一九九七年为九千八百八十三亿斤;一九九八年为一万零二百四十六亿斤;一九九九年为一万零一百六十七亿斤。平均以一万亿斤计,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大米、小麦和玉米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为每斤一点零三五五元,当年农民粮食所得便是一万零三百五十五亿元;可是,到了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这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就减到每斤零点七零七五元,农民从粮食所得则是七千零七十五亿元。这就是说,一九九九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并不比一九九六年的少,但增产不再增收,农民实际收入反而减少了三千二百八十亿元。
除粮食而外,其他的一切农副产品的价格也都是大幅度下跌的。初步估算,仅一九九九年与一九九六年相比,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至少也要减少四千亿元。二OOO年农业减产又减收,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就比一九九六年减少得更多。
可以说,仅从一九九六年到二OOO年短短的四年之中,中国农民实际减少的收入就至少在一万六千亿以上!
这就是中共为了维持自身统治迫使农民做出的巨大牺牲!
如此政党,如此政权,农民焉能不穷!!@
(本文内容基本采自《中国农民调查》一书的部分章节,但个别之处笔者做了编辑,有所增删。)(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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