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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特别费不等于薪资或实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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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十三日电)台北大学财政学系教授黄世鑫今晚表示,特别费不等于薪资或实质补贴,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都不得迳拨入首长薪资账户。台湾智库法政咨询委员汪平云认为,检察官陈瑞仁起诉书中,未查到国务机要费入私人账户,但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却拨入私人账户,列为所得,两者明显不同。

台湾北社晚间举办“国务机要费、首长特别费之争议”座谈会,邀黄世鑫、汪平云、华梵大学教授李明峻、中研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助研究员徐永明与谈。

黄世鑫说,法务部长施茂林日前提出“特别费属于实质补贴”相关咨询意见违反现行法律,也完全曲解特别费的制度,而主计长许璋瑶指“长久以来惯例,都将国务机要费部分经费视同特别费处理”,也与现行预算执行有出入。

他认为,国务机要费同时兼具机要费、特别费和机密费,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都不得跨年度,且不得迳拨入首长薪资账户,两者都需检付原始凭证。

台北地方法院十五日将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汪平云指出,国务机要费只有总统能依职权使用,检察官讯问总统使用情况,并不妥适,希望尽快释宪或法院不受理国务机要费案,解决争议。

他认为,国务机要费案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法院不该审国务机要费案,不该先代替人民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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