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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多多遗债更多 国财局硬着头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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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孟尚/竹县报导〕新竹县吴姓男子死后留下价值3500多万元的遗产,但因为其遗债高达7000多万元,家人均抛弃继承,连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的国有财产局都为此向法院提出抗告,但法官认为吴某尚欠国家900多万元的税,适当管理其遗产对国库有帮助,上月裁定驳回抗告。

北区国税局指出,这名在民国92年死亡的男子名下有30笔土地,遗产总额约3500多万元,核定其遗产税约673万元,其有继承资格的家人均抛弃继承,该局为了催征这笔税收,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向法院申请指定管理人,法院在去年裁定由国有财产局为管理人,但国有财产局却有异议,并为此提出抗告。

国有财产局向法院表示,以往法院受理的无人承认继承遗产管理事件,大都是遗债大于遗产,形同破产,在本案中国库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已无期待利益,所以法院应避免选任该局为遗产管理人。

国有财产局官员进一步指出,吴姓男子的这30笔土地,均已设定抵押权或有禁止处分之限制登记,设定抵押金额高达约7000万元,该局就算想处理这些土地,难度也相当高。

但法官认为,除了673万8000多元的遗产税外,吴某还欠国家1万7000多元的牌照税、273万4000多元的地价税,所以吴某遗债中属于公法税捐部分就有900多万元,若能藉由遗产管理人依法清偿债务,对国库的助益颇大。

法官也知道,这件案子的遗产管理最后结果,恐怕难有剩余归于国库,但遗产税在各项遗产债务中,仍有其较先受偿地位,所以国有财产局在管理过程中,至少能收到部分税捐,这就对国库之收益有帮助。

国有财产局官员表示,既然法院已驳回抗告,他们应该会接受此一结果,担任此案遗产管理人,但在还没有处理这些土地获得收益转偿税捐前,该局每年都得缴纳这些土地的地价税,支付这些税金的财源就是人民的纳税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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