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3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三十日电)中国国家审计署昨天公布中央部门直属高等院校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指北京、清华等十八所大学在二零零三年违规收取各项费用的金额,达人民币八亿六千八百多万元。这项公告显示,中国大学的乱收费问题有加剧趋势。
这项审计资料中的另外十六所大学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及暨南大学。
“中国青年报”报导,这些违规收费的项目包括:未经批准的进修费、MBA学费等六亿四千四百二十七万元;中国政府明令禁止的费用六千零一十万元;自行设立并收取辅修费、旁听费等七千三百五十一万元。
另外,还有超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五千两百一十九万元;强制收取服务性、代办性收费三千两百八十四万元;重修费等五百五十四万元。
这项审计报告发现,中国部分高等院校大规模进行基本建设,造成债务负担沉重。到二零零三年底,这十八所高等院校债务总额达七十二亿七千五百万元,较二零零二年底成长百分之四十五,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占百分之八十二。
另外,中国部分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薄弱,收支反映不实。十四所高等院校未将科学研究收入、收费、投资收益等六亿一千六百万元列入管理,有些经费还滞留在原所属单位中。
审计结果显示,中国部分校办企业管理不严,有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例如前清华大学所属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公司总经理在一九九五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间,授意公司财务人员隐瞒部分销售收入,私设“小金库”两千一百三十八万元,并以发放奖金、对外投资、支付合作方红利等名义支取大量现金。对此,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处。
报导指出,中国各高等院校正依据审计结果,要求加紧落实中央政策。中国教育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示收费政策和相关规定,并展开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