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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买卖、寄养宠物 当心也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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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孟尚/竹县报导〕新竹县家畜疾病防治所最近接连接获十几件检举网路无照买卖、受托寄养宠物案,所长李锟宗表示,此一交易行为违反动物保护法,若调查属实,被检举人不但可能会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锾,还可能会被税捐稽征机关追讨欠税。

家畜所人员说,“网路个体户”卖宠物的情形真的很普遍,连高中生都懂得用数位相机把家里母狗生的整窝可爱小狗拍照,然后传上网路留言板问有没有人要买小狗,一般人也许认为这没什么,但其实已经违反了动物保护法。

李锟宗强调,动物保护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应办理登记宠物之繁殖、R卖或寄养者,应先向直辖市、县(市 )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并依法领得营业证照,否则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李锟宗提醒有意在网路上买宠物的人,最好先问问卖家是否为经主管机关许可、且领有营业证照的合法业者,如果不是,那就要小心对方提供的宠物是否患有传染病,或者是来路不明的“赃宠物”,以免惹祸上身。新竹县消保官靳邦忠表示,消费者在网路上向非经主管机关许可的宠物业者买卖宠物,无法获得消费者保护法的保障,如果事后发现有问题,只能依民法中的一般买卖和对方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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