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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会:网购标错价 应照价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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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田瑞华、王珮华/台北报导〕购物网站标错价,业者不能再轻易取消交易。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昨天表示,购物网站如果无法举证没有过失,仍应照价出货。此外网购族用“购物金”换购商品,在7日内可以要求退货、返还“购物金”。

消保会指出,年初以来,有购物网站接二连三发生标错价格的乌龙事件,例如将12罐要价900元的蚬精标成2元、要价5万元的相机镜头标成1万8900元,但业者事后片面取消订单,让消费者相当不满。

消保会法制组组长黄宏全指出,业者在网路上刊登广告属于要约或要约引诱,消费者只要下单,并收到成交确认信函后,买卖契约就算成立。价格标错,如果业者能举证没过失,才可行使撤销权,但取消买卖后,业者仍应赔偿消费者。

此外,黄宏全也指出,提供购物交易的平台业者也要负连带责任,不能将错归给业者。例如日本近来发生一起网购标错价格,500多位消费者认为平台业者也从中收取手续费用,而联合将平台业者告上法院的案例,正在进行诉讼。

曾经数度标错价的网路家庭(PChome online )表示,网路业者提供平台供商家刊登商品,是否也要负担标错价的责任,值得讨论,网路家庭的立场是不介入商家与消费者的纠纷,该公司日后会找机会与消保官就此沟通。

网路家庭过去曾4度标错卖场商品价格,最近一次是其网路开店平台厂商,标错数位相机价格,该网路平台商家目前还在与消费者进行纠纷协调。

此外,网购族用“购物金”换购商品,经常受业者限制“无法取消或退货”,消保会昨天表示,这违反平等互惠或明显有失公平的情形。依《消费者保护法》,以“购物金”换购商品,消费者无法检视商品,在7日内可以要求退货、返还“购物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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