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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旧制提拨劳退准备金 北市劳工局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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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二日电)当劳工关心雇主是否依劳退新制按月提拨百分之六的劳工退休金时,许多企业忽略了旧制也需按月提拨劳退准备金。劳工局近日普查时,对未为选择旧制的劳工提拨劳退准备金的事业单位,总计开罚一百六十五件,各处罚金额新台币二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劳工局表示,劳工去年七月一日前到职,除非资方与劳工结清年资,否则资方应依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按月继续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

劳工局日前普查发现,许多企业误以为提拨劳退新制就可以了,忘了应为选择旧制、暂不选择,及选择新制但仍保留旧制身份的员工继续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

劳工局说,这些未按月提拨的事业单位,劳工局已展开稽催工作,如未按月提拨,将依劳工退休金条例,最高可处罚十万元,并得按月连续处罚。

劳工局稽查时也发现,有不少事业单位未依劳基法设立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至今年四月底止,台北市有九万多家登记的事业单位,只有二万二千六百五十八家设立劳工退休准备金督导委员会。

劳工局呼吁劳工朋友详叙公司名称及统一编号,检举所属事业单位不法行为,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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