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18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八日电)青藏铁路开通引起旅游热,上海市一名游客到西藏旅游产生高原反应,治疗高原反应花掉人民币数千元,但是保险公司认为这不属于意外险范围不予赔偿,这名游客求偿无门。
上海“青年报”报导,一名女性游客今年三月和几个朋友前往西藏自助旅行,行前投保一份旅游意外险,她到拉萨不久就因强烈的高原反应出现了呕吐、腹泻、胸闷、抽搐等症状,住进医院,前后花去了几千元医疗费。
她回到上海后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但是保险公司表示,意外伤害是指那些“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并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而西藏海拔很高,高原反应是可以预知,并非意外,不予理赔。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应该事先告知游客高原反应属不属于免责条款。如没告知,出现纠纷则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位保监会险业的权威有关专家表示,由高原反应所引起的事故一般不属于旅游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消费者在个人投保时应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在保险公司应允下,通过增加保费等方式,在契约中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