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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成植物人 警员判赔10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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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王述宏/台北报导〕妇人李范桂香3年前乘机车至台北县深坑乡游玩,遭警员张李鸿驾BMW轿车撞飞,她脑部重创而成植物人,因张某坚称没闯红灯,李妇之子李斯华为厘清真相,在案发处挨家挨户搜证两个月,并下跪要求帮忙,目击者受他孝心感动而出庭作证,张李鸿因此被依重伤害罪判刑6个月确定,台北地院昨判张某要赔偿李妇与其子1083万。

目前担任北市警中山分局侦查队侦查佐的张李鸿获知被判赔1000多万元后,心情瞬间沉重下来。他说,这样的数目对1个基层员警来说,根本就是天文数字,他也毫无能力偿还,假如对方向法院要求强制扣薪,以每个月扣薪资的3分之1约2万2千元计算,他当警察当到60岁退休还有15年,加上年终奖金,顶多还款将近500万,还不到总数的一半;至于是否再上诉,张李鸿表示还要和律师讨论。

判决书指出,被告张李鸿闯红灯肇事,将60岁的李范桂香撞成植物人,李妇目前需靠胃管、尿管维生,生活无法自理,被告应赔偿被害人在看护中心至终老的费用963万余元及医疗费、精神损失等共1083万元。

担任高中教师的李斯华表示,法院怎样判也换不回母亲的健康,因母子再也难以同享天伦。李斯华与胞妹说,案发后,他们一家人心力交瘁,无意打官司,原只要求张李鸿赔偿600万,但对方却连1块钱也不给,态度冷漠,他只好委请律师张珮琦向张李鸿求偿,要的是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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