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田瑞华/台北报导〕现行礼券使用限制多,又没有履约保证,一旦业者倒闭就成了废纸,这些情况即将获得改善!本月底前,各部会将陆续公告各类型礼券上规定记载事项,除了足额履约保证、不得使用余额及期限等限制也全部取消。
明年4月1日起 全部上路
礼券的主管机关不一,如经济部主管百货业礼券,新闻局主管出版品礼券、观光局主管饭店服务礼券、卫生署主管美容化妆品业礼券,但都须在月底前完成公告。消保会说,商品(服务 )礼券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有半年缓冲期,明年4月1日全部上路。
消保会指出,今后业者将提供足额履约保证,消费者不必再担心一旦发行礼券业者经营不善,无法提供商品服务,持有的礼券会求偿无门。
足额履约保证 别怕变废纸
消保会说,履约保证的执行方式,可透过金融机构提供、专款专用信托、公司相互连带担保、同业公会办理的同业连带保证,或其他经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许可的履约保证方式。
不得限制期限、地点、范围
礼券使用限制也将取消,业者不得在礼券上记载使用期限、地点、范围、“余额不得消费”、“广告仅供参考”、“截角无效”,或业者得片面解约等字样条款。
消基会副董事长程仁宏表示,该项公告上路后,更重要的是建立并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以免消费者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程仁宏解释,礼券发行者虽应提供并记载足额履约保证,然而礼券型态多样、业者的规模不一,应有查证机制,否则消费者仅从新闻报导或业者的片面之词,误以为所有礼券都有履约保证,放心地大肆采购,反而可能受害更深。还有,须建立履约保证快速的理赔机制、并公告给消费者知道。
消基会催生配套、理赔机制
礼券上虽不得记载使用限制,程仁宏提醒,仍要提防业者技术性限制礼券使用,在某段时间、某些地点或针对某些商品不收礼券,此时就应该要有可供消费者申诉通报的机制。
消基会建议消费者,购买礼券前主动查证业者是否真有提供履约保证,遇到业者限制使用礼券,也要积极申诉、不要自认倒楣。
百货业者:折扣优惠势必缩水
〔记者卓怡君/台北报导〕购买礼券更有保障,但优惠可能相对缩水。发行量最大的百货业者表示,发行礼券需要提出相对担保势必增加成本,将以减少发行礼券比重、降低购买礼券的折扣数来因应。
百货业界表示,大宗礼券在公司或团体采购时均已提供折扣优惠,礼券消费余额一旦可兑换现金或礼券,势必形成差价损失,也容易造成假礼券更加泛滥,因为遭有心人士利用做为“变现”管道。
至于礼券销售必须提出足额相对担保,百货业者说,财务压力相对提高,未来不再主动推销礼券。
新光三越表示,每年新光三越礼券规模约三十亿元,近两年多来已调降大宗礼券的优惠折扣,购买五十万元以上仅回馈二%。
至于太平洋SOGO百货,礼券年销售金额在四十亿元左右,太平洋SOGO百货表示,一般销售礼券时会视顾客购买金额给予不同比率的折扣,若顾客拿礼券来换现金,立刻产生折价损失,太平洋SOGO百货也自去年起调降礼券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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