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大纪元1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蕙如台北三十一日电)财政部今天公布“执行业务者账簿凭证设置取得保管办法”,规范执行业务者如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医师、药师等应设置的账簿种类、形式及同时执行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业务,得使用同一套账簿的规定等。
财政部表示,此一办法共五章、十四条,基本上以原载于“执行业务所得查核办法”中第六条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另行分立出来并设立更明确条件。
财政部并将原载于“执行业务所得查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删除,避免重复。
财政部指出,此项变动是基于去年五月修正公布的所得税法,其中规定由财政部订定执行业务者账簿、凭证的设置、取得、保管及其他应遵行事项的办法;财政部参酌各相关公会及各地区国税局意见,并多次开会研商后订立。
另外,将于近日发布修正的“执行业务所得查核办法”中除删除上述相关规定,将配合劳工退休金条例的实施,明订执行业务者依劳工退修金条例规定,为其员工提缴及支付退休金费用。
财政部也表示,将依据以往就执行业务所得计算的相关函释规定,纳入本次修正条文中,以利征纳双方适用,并减少执行业务者的依从成本。
所谓执行业务者,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明订包括律师、会计师、建筑师、技师、医师、药师、助产士、著作人、经纪人、代书人、工匠、表演人以及其他以技艺自力营生者;相关人士应注意办法的修正与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