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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毒歧异 检方雾煞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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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台中地检署昨日一口气对20名吸毒案被告,向检察总长建议提起非常上诉,地检署表示已经被各法官之间不同见解“搞昏头”,对被告判决的刑度已有严重不公平情形,下级法院无所适从,希望最高法院尽快做出统一见解,到底吸毒犯是采“集合犯”,还是坚持数罪并罚。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表示,从去年7月1日刑法废除连续犯之后,检方把被告后来被查到的吸毒行为,移送法院并案审理,如果遇到的是采一罪一罚原则的法官,命运是不能并案被退回,事后,检察官另行起诉,但案送院方,可能遇到的是采“集合犯”观念的法官,反而被判“免诉”,甚至“公诉不受理”。

有检察官形容说,这就好像左脸被打一巴掌,右脸又立即被打一巴掌,“真的很惨!”检方真的已经忍耐很久了。

中检建议总长提非常上诉

台中地检署指出,这是司法实务上重大法律见解分歧,影响到刑罚公平原则,一样是吸毒被告有人吸了几十次,只被判一罪,而且通常是最基本刑度;有些人就倒楣,吸了几次就被判较高刑度,吸毒犯容易产生侥幸心态。

台中地检署指出,该署检察官大致上采“集合犯”的见解,建议总长提起非常上诉的目的,只是希望有个统一见解,不论是“集合犯”观念,还是“数罪并罚”原则,希望最高法院尽快给予统一,检方及地方法院才有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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