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限制性药品广告只能深夜播出

2007-03-16 19: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大纪元3月1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六日电)中国大陆性药品广告到处充斥,严重影响社会观瞻,北京决定自今年五月一日起,限制增强性功能的药品广告拨出时段,电视台、广播电台不得在早上七时至晚间十时之间拨放这类广告。

人民网今天报导,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并自五月一日起实施。

除了限制性药品广告的拨出时间外,修订后的标准对于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将对其产品采取强制控制措施,暂停产品的销售。

此外,药品只要有一则广告弄虚作假,其所有广告文号都将被撤销。

新标准并对处方药广告做更严格的限定,例如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广告中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的内容必须以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扩大或者恶意隐瞒,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

至于“使人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明示或暗示服用药品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和升学、考试等需要的内容均不准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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