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美移民法官当庭拒绝王又曾保释要求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褚卢生洛杉矶十一日专电)力霸掏空案主嫌王又曾在美国移民法庭的第四次听证会,今天上午如期在加州圣贝竹拘留中心开庭,据一名当时在场的美籍人士引述,辩方律师曾要求保释王又曾,但遭到法官拒绝。

该名在法庭短暂停留的美籍人士说,当王又曾听到法官皮特斯不同意交保的裁定后,立即以自己年事已高、言语不通为由,希望能转移到拘留中心里华人较多的地方。

由于该一美籍人士仅在现场短暂停留,后来并不了解王又曾的要求是否获得法官同意。

根据三月二十八日的庭讯结果,法官已经裁定王又曾并非“非法入境”,但也同时给予控方三十天的时间提出上诉,否则三十天后王又曾将“自动”重获自由。

法律界认为,代表美国“移民暨海关管制局”的控方,今天可能当庭陈述王又曾在台湾被求刑三十年的起诉资料和相关事证,并受到法官的重视,才会拒绝辩方的保释请求。

从华府方面传来的消息指出,包括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良蓉在内的司法人员于八日抵达美国后,立即跟美方沟通,向美国有关部门提供王又曾掏空力霸集团的案情经过。

依照美国法律规定,任何一位遭留置或拘押的入境者,如果涉及跨国洗钱、犯行会对社区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甚至有逃亡之虞的,法官都可以拒绝他的保释要求。

不过,移民法也注明,基于王又曾的非法入境指控不成立,从他一月入境美国之日起计算,留置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换句话说,王又曾至迟会在七月可以“自由”离开拘留中心,只是他的入境签证也仅有半年效期,除非这段时间他的妻子王金世英为他办妥依亲的移民申请,否则他到时也必需离开美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