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十三

同居并不构成事实婚姻

人气 20

【大纪元6月30日讯】 (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

问:我在1999年离婚。当时分割财产,房子被分给我的先生。两年前我的前夫 生病,我搬回他的房子去照顾他。我们住在一起不是像夫妻一样同房,他睡他的房间,我睡我的房间。如果有人问起,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没有结婚。但是有人告诉我,我的离婚无效了,因为我现在是属于事实婚姻。这是真的吗?

答:不是。你的离婚结束了你的婚姻。只有举行一个正式的仪式或造成一个事实婚姻才能算是再婚,仅仅住在一起不足以构成事实婚姻。你必须要住在一起,有婚约,对外宣称你们是夫妻,才能构成事实婚姻。据你所说,你们没有对外宣称你们是夫妻,那么你们就没有事实婚姻。

问:公寓楼房的房东有权利强迫房客在使用电梯搬家的时候要预先支付使用电梯的押金吗?我搬进来的时候并没有支付使用电梯的押金啊。

答:一个房客的权利基本上是受到租约的控制。如果租约上有一项条款写明要你支付押金才能使用电梯,你就必须付钱。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租约没有提到电梯的押金,房东就不能在你搬出去的时候向你要钱。

问:我到小额法庭去控告一个人,打赢了官司。我知道我不能从他的工资里面拿钱。我能不能在他的 IRA 账户里面拿钱?

答:不能。你可以到一家银行去拿钱,除非那个账户是被豁免的。例如,你可以在开支或储蓄的户头里面取钱。但是在德州,存在IRA账户里面的钱债权人不能动,官司打赢了也不能拿里面的钱。

问:我已经结婚6年了。我们有两个孩子,2岁和4岁。我的丈夫已经离开了我们,我要申请离婚。我能够要求法院命令他支付赡养费和子女抚养金,直到我能够找到工作吗?

答:法院可以命令你的丈夫至少支付子女的抚养金,直到你的儿女长到18岁。

然而在德州,离婚后的赡养费是很少的。基本上,赡养费在德州指的是“维持”,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可能获得。第一,如果你结婚十年以上,无法养活你自己或你的儿女。第二,如果在你离婚后的两年之内,你的丈夫行使家庭暴力,犯下了刑事案件。即使你得到了维持费,通常也只是在你需要的时期,通常不会超过3年。

我建议你联络一位家庭法律律师,看看你有多少选择。

问:信用卡公司要我支付比上限更多的钱是否合法?我的上限是300元,使用了大约200元。我没有钱付账单,现在信用卡公司说我欠他们700多块钱。这合法吗?我的上限是300元。

答:你的信用卡的“上限”指的是信用卡公司同意让你花费的最大数目。它不是指你的责任的上限。如果你由于购买物品、利息、和手续费的缘故,须要支付的账单超过了300元,那么你就欠他们这些的总数。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关于中共肺炎 加州法律问答20讲
意外伤害律师谈:如何有效获取赔偿与维护权益
【Austpro珀斯移民专栏】商业投资移民面临的3大风险
李亚伦移民法律问答:转换身份期间在美居留合法吗?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