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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表演购票支出列举扣除 何志钦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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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四日电)有立委提出参与文化表演的购票支出,每人每年报税时的列举扣除额以不超过新台币2万元为限。财政部长何志钦表示,就发票处理问题、外部性及普遍性三个标准来看,他不赞成文化表演支出列举扣除。

财政部下午举办“综合所得税各项扣除项目修正方向”公听会,何志钦作以上表示。

财政部表示,立法院本届委员所提修正所得税法第17条规定的提案多达20余案,包括提高免税额及各项扣除额的扣除金额或扩大适用范围。

为检讨各项扣除额的合理性,财政部已在今年3月22日举办一场公听会,与会学者专家一致认为现行免税额及各项扣除额占综所税总额比例高达60%,且各项扣除项目背负太多政策目的,有必要全面检讨,将不合时宜的扣除项目及金额加以调整。

财政部也拟在现行综所税免税额及扣除总额度不变,也就是占综合所得总额的60%原则下,配合基本生活费概念,考量其必要性及优先顺序进行调整。

不过,在列举扣除额部分,台联立院党团提出,参与文化表演购票支出,每人每年扣除额以不超过2万元为限,财政部评估这个部分影响税收为134.54亿元。

何志钦从三个标准来看,不赞成文化支出扣抵,第一是发票处理问题、第二是只有高所得者、第三则是外部性,也就是对整个社会外部性(提升文化)是否增强,并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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