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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案有转圜?

学者警告:非法治国家 投资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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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昌蓉台北报导)台湾新光百货和北京华联集团的商业纠纷昨(12)日达成和解,整件事情出现转圜,双方也发表共同声明。中共国台办也强调,保护台商合法权益、促进两岸经贸发展,是一贯立场。对此,有学者持不同看法。

台大政治系教授明居正表示,新光案暴露中共法治低落,而台大经济系教授张清溪也表示,中共容许私设刑庭,在制度上也缺乏市场经济及资本主义的基础,投资中国没有保障。

“新光天地”合资案,在华联致歉、协商后达成共识后,双方也确定合作关系持续,股权不异动,另外,第二家重庆店也将继续合作。

对于华联一夕之间的转变,明居正表示,新光这个案子在国际上掀起轩然大波,中共一方面要顾虑外资所带来的庞大国际资金,另外一方面,明年2008要办奥运,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会酿成更大后续的发展,所以现在无论如何,会用强力的政治姿态去稳住新光这个案子。

但他认为,日前即便华联谴责台湾新光贪污,利益输送完全属实,应该是立刻向法院提出申诉,而不是叫公安来抓人,甚至把人从飞机上抓下来并软禁。他表示,过程粗暴,显示出中共法治低落。

张清溪则以“私设刑庭”来形容整起事件。他说,任何法治国家的企业,各项决定都需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绝不是靠黑道作法任意派200位保全进驻,用外力介入,这也是市场经济及资本主义的基本精神。而法治下,国家责任就是保护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或使契约能够执行、被尊重,如果不能遵守契约,就由国家公权力介入。

但新光天地的作法,他表示,也没有透过法院判决,认定错误,再受到惩罚,而是任由公司私下道歉,或者签署友好协商声明。这就像当出没收新光的财产,或是扣留人的行为,完全是私设刑庭,没有法治。

所以,张清溪表示在中国大陆做生意没有任何权力的保障,没有一个市场经济的根基,以为道歉赔偿就是还公道,不但不尊重司法,也不尊重人权,他说,这完全是黑道份子的作法。

据外传,中共国家主席胡锦涛亲自关切,整起事件才出现转变,明居正指出,如果属实,那更充分证明大陆是一个人治大于法治的国家。连台湾百货龙头新光公司都会被侵吞,他认为,过去听说台商在大陆被“养、套、杀”坑杀的过程,也应该属实。

而这次新光案虽然以政治稳住了,对新光也可能做出更大的让步,比如让华联实质上吃亏。不过,如果出现这情况,也更能说明,投资大陆是一个没有保障的国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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