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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治安依奖惩办案 警署:升迁有整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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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四日电)警界拼治安,动辄推出大型治安专案重奖重惩,引起外界质疑“养成员警以功奖多寡选择性办案”。警政署解释,升迁积分具整体平衡机制,“奖惩”并非影响升迁关键因素;而“动辄专案”的质疑,警政署也提出“全面检讨整并专案性工作计划,回归警察常态工作”策进原则。

警政署指出,警察人员升迁积分衡量指标,包含“共同选项”、“个别选项”、“综合考评”。其中共同选项又分学历、考试、年资、考绩、奖惩、训练进修及外语能力等七项,这样的设计有整体平衡机制,“奖惩”仅整体升迁积分评比项目之一,并非影响升迁关键因素。

负责人事业务高阶警官解释,“共同选项”占陞职积分有其一定比例,其中甲表(第七序列以下职务人员评分标准表)占百分之八十,最高以八十分计;乙表(第六序列以上职务人员评分标准表)占百分之四十,最高以四十分计,具有限缩奖惩影响升迁的作用。

警政署澄清,“奖惩”是以任现职或同一升迁序列职务的最近五年为限,并上溯自第六年起减半计算,即是为避免漫无限制,有失衡平,同时避免衍生资深人员“坐以待陞”现象,影响各级主官领导统御。

至于“专案性工作”计划,是因应当前社会环境或政策性决定而订颁,具时效性、阶段性,如时过境迁,或已达成既定目标,原计划即检讨停止适用,回复警察常态性工作,附带奖惩也回归一般性、常态性管理。

警政署也已研商改进警察机关奖惩制度,依警政工作质与量,将奖励作不同层次,提出“全面检讨整并专案性工作计划,回归警察常态工作”做为改进策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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