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大纪元9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屏东恒春镇张姓大地主病故后,遗产高达2亿多元,其女不满只分配到200万元而兴讼,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大逆转,认定遗嘱无效,判决她胜诉。
据了解,92年间,张姓地主病逝,法定继承人为6名子女。不过,张父在病故前,由家人提出代笔遗嘱,包括部分子女、孙子和亲友等多人,其中原告即张姓地主的女儿只有200万元,其余不动产均无继承,因而提出确认遗嘱无效官司,并把10多人列为被告。
张女所持的理由为其父当时正在洗肾,意识不清,没有遗嘱能力,加上该遗嘱是由丁姓律师先行拟定草稿后宣读,经其父点头确认,加上3名见证人当中,其中一人与继承人有婚姻关系,不符合代笔遗嘱法定要件。
被告等人指称,丁姓律师在确认张父神智正常下,在台北荣总完成遗嘱,当时有3名证人和多名亲友在场,原告指控没依据。
本案仍可上诉三审
屏东地院开庭审理后,在前年6月初宣判,认定遗嘱有效,判决原告败诉,张女不服提起上诉,高雄高分院虽然判决她胜诉,但仍可上诉三审。
二审合议庭调查,张父不动产房屋、土地等共6200万元,债权部分有1亿2500万,遗赠为2700多万元,总计2亿1000多万元,并据荣总病历资料显示,认为张父立遗嘱时,已无法判断,没有为遗嘱能力,被告等人辩称其说话正常,神智清楚,应无可采。
又说,遗嘱是事先写好,律师拿进来后,念给张父听,并非张父在3位见证人前口述遗嘱意旨,不符见证人始终在场与闻其事的规定,因而认定遗嘱无效。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