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实施新法 外商质疑实质影响

【大纪元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节综合报导)中国今年初刚开始实施二项具有“非凡意义”的新制法令-“劳工法”和“所得税法”。但由于司法制度不健全及地方政府的藐视﹐许多分析师认为﹐实际造成的影响将不如预期。

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非常混乱并且竞争激烈,执法能力薄弱甚至不存在﹐许多法律都被人们渺视甚至被当作空气般对待,所以这二项刚实施的法令,也可能会面临到同样的命运。

根据新的劳工法归定,在同一家公司待了十年以上劳工﹐在被解雇时﹐他们有权获得一笔优沃的遣散费。据知名的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Andy Xie) 表示,他们设法以劳工法来保障劳工福利,特别是那些在工厂做事或当餐厅侍者的蓝领阶级的劳工,但事实上并无任何助益。

对于那些像是从事基本行业服务或建筑业相关、不具备专业技能与优势条件的最基层劳工而言,他们可能没有一技之长或者仅仅拥有丁点技能。对他们来说,新式劳工法充其量也只能起到一点点的安慰作用,因为他们所签订工作的合约很少超过二年以上。

此外﹐中国去年被曝光的砖瓦厂“奴工事件”显示,这些竟然还存在着只应发生在中古世纪时代的奴隶制度﹐还在中国偏远地区发生着。在案发后的调查显示﹐地方政府官员及原应保护百姓的警察﹐与砖瓦厂的老伴勾结﹐以获得利益。

如果地方政府能容许这种不极人道的事情发生﹐要他们执法解决劳资纠纷就无异是缘木求鱼了。

美商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经济学家钱旺(Qian Wang) 表示﹐“地方政府﹑雇主及执法机构普遍性地漠视法律。”钱旺说:“奴隶制的再现并不是因为在新法令实施之前,它算是合法的,而是由于要在中国大陆确实实行法律制度犹如纸上谈兵。”

而新式所得税法,将废除长期以来(一个世代之久)所特别给予外商企业的关税优惠处理制度。原本外商企业只需偶尔支付 15% 的所得税给中国政府,而现在,大多数的外商企业得支付和一般企业相同的 25%的所得税。不过更早之前,中国的一般企业缴纳 33% 的所得税给政府,不但过高且不合理。

虽然没有哪家企业公司会希望所需缴纳的税金变高,不过,美中商业协会(The US-China Business Council)的副总裁劳伯特‧浦尔(Robert Poole) 说:“在中国的美国外商公司其实不排斥与当地的工商企业公司被同等对待,并缴纳同样多的所得税,只要中国大陆能够站在确实公平公正的立场去实施其法令制度。”

对于这些外商公司而言,真正重要的是﹐当地政府实施新法令的心态与立场。

世界四大会计师专业组织之一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税务专家张莱恩(Ryan Chang音译)表示,有些外商向各地政府陈情,希望能调降税率。而当地政府则承诺会对外商企业,另外做出弥补方案。其中包括,中国大陆将会降低外商企业的预扣所得税率,从原来的 20% 降低至 10%。

此外,还有部分外商公司,至今仍在当地银行新开户头,因为它们觉的或许当地政府并不会真正严格执行新法令。

张并且认为,当地政府还会继续对于这些外商做出其它相关类似的允诺。而法律对当地政府而言,不过是一些基本法令条例与规定的稍微概述而已,因为仍有不少法令的细节,并没有交待清楚,这意谓着变数还是很大。

专家表示﹐中国的许多问题不在法律﹐而是制度问题。例如: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人民有集会结社﹑信仰的自由﹐但实际情况是这些自由都被自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剥夺了。因此﹐制度不变﹐再多的法律也不会都实际情况造成太大的改变﹐只是给政府增加了管理人民的工具及在国际社会上吹嘘“改革进步”的样板罢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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