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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营提台湾中国协议处理草案 纳公民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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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十五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赖清德今天指出,为了强化国会监督机制,党团将提出“台湾与中国缔结协议处理条例草案”,在涉及国防、外交、财政及经济上利益的重大国家事项协议签署,必须经公民投票复决才算数,此草案精神是“确保台湾前途由台湾二千三百万人来决定”。

赖清德上午与党团书记长张花冠、党籍立委陈启昱共同召开记者会说,今年六月两会会谈,对于须经立法院决议事项,马政府却以行政命令函送立法院,甚至明定七日后开始施行,置国会监督于无物,为强化国会监督机制,党团将提出“台湾与中国缔结协议处理条例草案”,下周送程序委员会。

陈启昱表示,草案明订,两国协议涉及国防、外交、财政及经济上利益的重大国家事项协议签署,禁止授权民间团体;协议签署前,行政院应向立法院提出报告、协商并经相关委员会同意,协议签署后送立院审议,生效要件则为“公民复决”。

他指出,至于上述项目外,应以法律规定、涉及现行法律修正的事项,以及其他经立法院决议认定的国家重要事项,同样禁止授权民间团体;两国协议签署前应与立法院协商,并经相关委员会同意,协议签署后送立法院审议,生效要件则为“立法院审议通过以及总统批准”。

至于属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执掌权限事项,陈启昱说,草案明订,除禁止授权事项外,主管机关就其职掌权限,依其内部管控程序,得授权民间团体办理,协议签署前报请行政院同意并与立法院协商,协议签署后经主管机关核准,报行政院送立法院,其生效要件是“经行政院及主管机关核准,并送立法院,以及总统批准”。

赖清德表示,这项草案的精神是确保台湾前途是由台湾二千三百万人民决定,像CEPA(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程协议等等,一定要经公民投票复决后才算数,这也符合总统马英九竞选时的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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