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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放宽 兼差上班族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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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素卿/特稿

兼差在近年来已成趋势,有调查显示,每三名上班族就有一人在兼差,兼差情况可说十分普遍。但却由于规定无法反映社会现状,使得兼差族保障明显不足。

以职灾给付为例,我国目前职灾发生率约莫千分之四点五,与国际相较,发生率并不低。但过去台大医院急诊统计发现,因职灾被送至该院急诊的患者中,高达四成无法获得劳保职灾相关保障。

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兼差打工,仅在单一单位投保,偏偏在另一单位发生职灾,导致无法申请补助,有时这些人因为不能被认定为职灾,光是医疗部分负担就差了十几万。

造成这个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国法令并未强制雇主全面为劳工投保,又没有独立的职灾保险可供选择,致使很多职灾劳工失去应有保障。

首先,目前政府并未强制四人以下公司为劳工投保,很多劳工只好选择去职业工会投保,有人明明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在自行车工会投保,结果发生职灾时,无法适用劳保职灾给付。

此外,劳委会于八十一年函释允许劳工从事两种不同行业的工作,得选择工作时间较长、工作所得较高或职业灾害危险性较大者办理参加劳保,却不同意劳工在非主要工作受伤适用劳保职灾给付。

如今又仅放宽无一定雇主的职业工会职灾认定,除形成同一投保体系,权益保障不公现象之外,各业别职灾费率差距,还可能造成劳工选择低费率业别投保,导致保险费率与风险不相当的问题。

例如费率最低的金融保险业只有○.○五%,但建筑工程以及装潢等产业职灾保险费率都超过○.六%,两者费率相差十倍以上。劳工选择费率较低的工会,一年职灾保险费可以差个两、三千元以上。

事实上,包括独立职灾保险、全面纳保,甚至透过解释,让所有在工作场所执行职务受伤的劳工,全面适用劳保职灾给付,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但劳委会选择以解释来治标,而舍正本清源之道,实在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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