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27日电)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接受中央通讯社专访时表示,若消费券要在明年1月18日前发放,特别预算案最迟一定要在12月26日前完成三读,一步都不能差错。
王金平接受专访时指出,昨天朝野协商已对消费券案的快速审议流程形成共识,“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草案”28日院会处理时,交付经济、内政及财政委员会联席审查,并在12月1日安排审查会议,当天初审完毕后送到程序委员会,排入12月5日立法院院会议程二、三读。
他说,依目前讨论的快速审议流程,特别条例草案三读后,经总统公布,行政院须于12月8日中午前将消费券的特别预算案送到立法院议事处,隔日程委会排入12 月12日立法院院会报告事项议程,并订12月16日邀行政院长、行政院主计处主计长与财政部长报告预算编制经过并备询后,特别预算案交付相关委员会审查。
王金平指出,委员会要在12月22日前完成审查,并提报隔日程委会,排入12月26日院会讨论事项完成二、三读。
他说,这还是快速审议流程,若其中任何一项时程延误,特别预算案势必要在12月26日后才能三读,届时消费券发放准备事宜会来不及,即特别预算案最迟一定要在12月26日前三读,留一点时间让行政部门准备发放事宜。
王金平指出,这是他坚持消费券案应与其他扩大公共建设案分开处理的原因,这一段审议时间,稍微迟一点就“完蛋”。
他认为,行政院说明年1月18日前要发放消费券,若没讲明时间还没压力,但既然讲了时间,届时若无法发放,不只是伤害行政院,也伤害中国国民党,甚至会造成政治冲击,他才会从立法技术等层面坚持消费券案应与其他扩大公共建设案分开处理。
王金平指出,他于22日国民党第17次全国代表大会临时会时,还两度与行政院长刘兆玄对谈,劝刘兆玄两案应分开处理,因为大战略目标是要如期发放消费券,战术是立法技术问题,就应听立法院意见。
他说,消费券案与其他公共建设属性不同,单一目标就是单一立法,虽然两案已分开处理,还要很努力处理,消费券才能如期在明年1月18日前发放,若还要再加上其他扩大公共建设案,“一定会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