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国税局:持缴款书纳税 应完整填妥基本资料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一日电)今天是申报综合所得税首日,台湾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提醒民众,根据以往经验,报税期间,总有不少民众,明明已自行填写缴款书缴完税款,但事后却仍接到国税局补税通知书。因此,民众如自行持手写缴款书缴税,应将缴款书基本资料及联络电话填写完整与清楚。

国税局指出,报税期间民众自行缴纳税款所持缴款书,由于必需填写基本资料(如纳税人姓名、身份证统一编号、户籍地址等),如此,代收税款处交给国税局的报核联,国税局才能根据缴款书所填载的姓名及身份证统一编号等去比对核销。

因此,纳税人自行填写缴款书时,如果基本资料未填写完整或填写不清楚,这笔税款就不容易找到主人了,造成纳税人明明已缴完税款,事后却仍接到国税局补税通知书结果。除带给自己莫大困扰外,也增添国税局额外作业。

国税局提醒,纳税人如自行持手写缴款书缴税,应将缴款书基本资料及联络电话填写完整与清楚;或可多利用其他方式(如信用卡及自动柜员机等)缴税,享受便利免排队的益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