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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并衣蝶 公平会:不禁止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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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八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表示,有关新光三越百货拟受让中国力霸百货企业部(即衣蝶百货)的营业与财产,申报事业结合案,依公平交易法规定,不禁止其结合,并可自今年6月1日起进行。

公平会今天召开委员会议,通过新光三越与衣蝶百货的事业结合案。

四月底中国力霸进行衣蝶百货让与公开标售案,最后由新光三越以新台币7.05亿元得标,取得衣蝶营业让与权。

公平会表示,新光三越市场占有率逾四分之一,新光三越拟受让衣蝶百货的营业与财产,属公平交易法规定的结合型态,结合前依法需向公平会提出申报。

公平会指出,新光三越及衣蝶百货在全国百货业的市场占有率,分居第一、第十名,市占率各约28%及3%,结合后市场占有率为31%,尽管新光三越与衣蝶百货结合后,会拉大与其他百货公司的差距,但百货业市场进入障碍不高,新进业者及潜在竞争者对既有业者仍有制衡力量。

公平会表示,此外,各百货公司的客层定位、区位、营业规模等有高度不对称性,且销售商品种类及品牌繁多,较不易形成联合协议或私下勾结,因此认为新光三越与衣蝶百货结合,不会对市场竞争造成实质减损,因此依公平法不禁止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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