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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凭证五月到期者 应尽速办理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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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四日电)根据内政部凭证中心统计,有1000多件自然人凭证将在 5月到期。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提醒,以自然人凭证报税的民众,如使用期限到期者,应办理展期,以免今年 5月报税时,无法使用自然人凭证办理网路申报。

依内政部统计显示,截至 4月21日为止,全台自然人凭证发卡的数量已累计至130万9982张,其中,5月到期者有1000多件。

国税局指出,判断自然人凭证有效期间可检视卡片上印制日期,如在 2006年9月以前申办自然人凭证者,卡片上印制日期为凭证申办日期,凭证有效期为 5年,例如卡片上印制“2003/05/01”,即表示是在2003年 5月1日申办,凭证的有效日期为2008年5月1日。

因此,民众应在凭证到期前60天内,至内政部凭证管理中心专属网站(http://moica.nat.gov.tw)申请展期,展期以 3年为限,依前例办理展延后有效期限可延长至2011年5月1日止,如到期前未至网站办理展延者,就必须亲临各地户政事务所柜台办理。

国税局呼吁,自然人凭证已过期的纳税义务人,务必记得办理展期,以免 5月份申报综合所得税时,无法使用自然人凭证办理网路申报。

另外,财政部今年通过19家金融机构核发金融凭证,与96年度家数相同,不过,新增三家金融机构,包括永丰金证券、国票证券、彰化银行。原有的三家,台湾中小企银、安泰银行及国泰人寿今年则未提供金融凭证服务。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说明,只要纳税人是19家金融、证券商或保险公司客户(存户、保户),就可向各公司营业据点申办电子报税金融凭证,不过申办是否收取手续费,各家不一。

除新增的3家金融机构,其他 16家分别为新光金控、合作金库银行、兆丰银行、台湾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则包括元大京华证券、日盛证券、元富证券、玉山综合证券、台证综合证券、兆丰证券、亚东证券、统一综合证券、富邦综合证券、群益证券。寿险公司则仅有南山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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