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二日电)台北县府研拟“建商负担云梯车购买费用案”,引起县议员张瑞山今天在议会总质询时,建议县长周锡玮征收“公安税”要三思而行。县长周锡玮指出,增列建商公安费用,是可广受公评的议题,也攸关社会责任,建商不能只把大楼越盖越高就好,也要负起相对的公共安全责任。
消防局救灾救护指挥中心主任萧力恺表示,一辆二十五至三十层楼高的云梯车,约要新台币四千万到五千万元。目前台北县拥有一辆全国最高的云梯车,为二十二层楼高的“火凤凰”,目前停放在海山分队,遇到高楼层火警,可以依照地形与建筑物客观形势调派救灾。
台北县十六层楼高的云梯车共有四辆,十层楼高有十八辆,但全台北县超过十六层楼高的建筑,却多达五百一十一栋。
台北县政府消防局今天在县议会表示,高楼有高楼的救灾方式,像台北一零一这样的大楼,云梯车也英雄无用武之地,还是得靠高楼本身的消防设施。
台北县大楼消防安检规定,六层楼以上公众使用建筑,每半年至一年实施消防设备安检、消防计划、消防编组训练及演习。消防局也严禁变更建筑结构,及严禁洒水设备遭遮蔽。
台北县幅员广阔且工商业发达,但是能到达二十二层楼高的云梯车仅一辆,日前新庄铃木华城火警,凸显天井设计的致命错误,造成十九户遭焚毁、三死两伤及百余人安置的惨剧。
周锡玮拟接受消防局建议推出“消防捐”,也就是建商要盖十六楼以上高楼建案前须先捐款,县府再集合捐款购置云梯车,增强高楼灭火救灾效能。
张瑞山今天说,有许多议会同仁也有建筑案,“他们会同意吗?”不过,也有议员同意周锡玮的想法,县议员陈启能就表示,增加建商公安费用,这是合理的。
周锡玮在答询时强调,县府抛出这个议题希望集思广益。大楼有大楼的救灾方式,应尽量依赖大楼的消防设施,当然云梯车也是需要的消防救灾机具。无论是议会还是县府,保障县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立场都是一致的,有时是看待事情的角度不一样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