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综所税、营所税双降 较有共识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台湾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昨天讨论“促产条例落日所得税改革方案”,会中提出四个方案,其中以营所税税率由二十五%降至二十%、综所税税率二十一%以下各调降一个百分点、调高薪资及标准扣除额等的方案,比较具有共识。

赋改会昨天召开工作会议,赋改会副召集人曾巨威等人提出“促产条例落日所得税改革方案”期中报告,共有四大方案,第一案是全面取消促产条例租税优惠及未分配盈余加征十%营所税,但不调降营所税及综所税,增加的八五七亿元税收将用于增加政府投资或消费支出。

第二案未全面取消促产租税优惠,保留研发、人才培训、营运总部、物流中心等优惠,并保留未分配盈余加征十%,但将营所税税率降至二十%,综所税税率则调整为四十%、三十%、二十%、十二%及五%,并将薪资及残障扣除额调高至十万元,单身及有配偶者标准扣除额则分别调高至六万元及十二万元,税收损失约一五六亿元。

第三案同样是将营所税税率调降至二十%,综所税税率二十一%以下各调降一个百分点,同时也调高薪资、残障及标准扣除额,但全面取消促产租税优惠及未分配盈余加征十%,税收损失约一○七亿元。

第四案也是全面取消促产租税优惠及未分配盈余加征十%,但营所税税率降至十七.五%,综所税税率则降至三十六%、二十六%、十八%、十一%及五%,同时调高薪资、残障及标准扣除额,税收损失约六○一亿元。

曾巨威等人认为,第三案是比较适宜的选项,不论是对于贫富差距或经济成长的影响效果都比较好。财政部长李述德会后则表示,讨论较多的是第二及第三案,可以说是比较有共识的方向,但还没有完全的共识,未来可能再微调。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