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我们为什么没有言论自由与通信自由?

铁流

人气 2

【大纪元10月31日讯】今天(2009年10月30日)下午两点,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的右派老人李家骙,也是《往事微痕》义工,受我委托,也是实现两天前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第八封公开信中的承诺:“为了让胡主席了解真实情况,从现在起我们每期通过邮局向中共中央政治局九大常委每人寄赠一册《往事微痕》,请你们直接查查《往事微痕》是否是违宪违法的东西,对国家的进步有利还是有害?”前往住家附近的和平里邮局,向中共中央政治局九大常委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习近平、李克强、李长春、贺国强、周永康。

想不到和平里邮局不但拆包检查(注意,这是给国家领导人寄的信函,也要拆开检查),一当看见里面是31期、32期《往事微痕》,竟断然拒绝不寄,说“总局有通知,这是‘非法刊物’。”李家骙老人请他们出示通知,该邮局负责人卢局长回说:不能给你看,这是我们的内部事情。奇怪,国家早就颁布有“邮政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一章第三条之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可我们的通信自由,没有受到法律保护!

难友李家骙来电话问我怎么办?我说,我和卢局长对话。我在电话中问卢局长:我们的信和复印本《往事微痕》是寄给国家最高领导人看的,你们为什么不寄?我又问,到底是下达“内部通知”的单位大,还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大?他语塞,改口说:能不能寄到我们不负责。我说,我们寄的是挂号,寄不到肯定要追查,直至通过法律起诉。

虽然在国家“邮政法”第三十六条中有“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检查、扣留有关邮件”,但此条根本不不适应于我们。第一,我们不是“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正式的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二所寄的《往事微痕》是我们五七老人们的回忆文章,不危及国家安全,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无关。

中国有句成语“有理走遍天下”,“树正不怕月偏”。由于我的强硬态度,最后和平里邮局勉强地收下了这九封邮件,当然我也就得罪了这个暗地操作的权力机关。我得罪它的目的,是要和它讲理:为什么你们不遵守宪法,要剥夺公民的言论与通讯自由?理由是什么?还得问,老人们回忆历史的真事、真实、真情文章,且是“内部交流,免费赠阅”,区区不足一千册的复印本,为什么是“非法出版物”?依据是什么?

我知道我面对的是一个专横的又不讲理的强权部门,且我又是个无权无势的退体老头,而我做的又是“拒绝遗忘,正视历史,推动改革,支持民主”,为一些毛派当权人物所不高兴与忌讳的事情,很可能对我下毒手?但我认认真真地想了几遍,为了使国家、民族不要回到“三人穿一条裤子”、“喝大锅清水汤”的“人相食”年代,我必须做这件事情!纵杀纵剐毫无怨言。而且捍卫公民的言论与通讯自由,是我们公民的权利!如果有关部门认为《往事微痕》危害了国家安全,不利于“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请按照有关法律条文正式行文,明令禁止,本人一定遵守,如果采取此种偷偷摸摸的打压手段实难服从,除非黑办铁流。

我不仅要坚持办《住事微痕》,还要筹建“反右派斗争纪念馆”,把毛泽东残害人民罪恶永远留在历史上。

这篇文章本想在国内网站上发表,但没有哪一家网站敢于刊登,我只能“勾结境外反动势力”,借用华人网站公诸于世。我不相信真理能被邪恶势力取代?!

我所要的不是金钱,不是物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于我的言论自由和通信自由!!!@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法兰克福书展 中国受到热议
第四次江陈会在台中  议会聚焦言论自由
铁流:林希翎北京追思会的前前后后
自由西藏学生运动在香港成立分会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