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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车” 上路遇检 罚完加倍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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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侯千绢、黄良杰/屏东报导〕不少车龄超过5年,因故未定期验车,使用牌照被注销却不知,车主驾驶这类俗称“死车”上路被警查获,除违反交通规则开单,还得追缴自注销到被拦获期间的牌照税,车主不满违规又补税,纷向县府陈情,要求验车与税制分开,县府税务局长施锦芳表支持,监理机关强调注销牌照车辆,本就不能上路,怎么寄发税单,但税务局认为实质使用上路,理应补税,但应与验车问题脱钩。

有位车主有1辆2千西西的车子,车龄超过5年,未依规定验车,车子的牌照在半年后被监理站径行注销,且注销后就不再收到税单,但车主在4年后开车上路被查到,他被税务局补征4年本税,总计是44920元,但另被处以2倍罚款,总计是8万9840元,本税加罚款是13万4760元。

*一头牛剥两层皮 爆民怨*

税务局接获车主陈情,因未收到牌照税单未缴税,且因故未定期验车,4年后开车上路被查获,罚款又补4年税,总计得缴13万余元,一头牛剥两层皮,车主不服,认为没收到税单,才会没缴税,况且牌照既已被注销,为何还要缴税,质疑不知情挂牌上路,还比恶意不挂牌上路罚得惨,质疑税务、监理机关两相矛盾,民众无法适从。

税务局说,有些车主不知车牌被注销还满街跑,成为俗称的“死车”,有些车主的车子剩余价值只剩2、3万元,却被征10万元税款,去年共有1万5千余件罚款,但缴交率仅约2成,车主透过诉愿讨公道,但依法仍需缴纳,对于政府的做法怨声不断,税务局长施锦芳表示,未定期验车处分和缴纳牌照税是两回事,一个是依照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一个是照牌照税法征税,两者原本就不该混为一谈,现能做的就是收回代缴权,凸显问题,盼获中央正视。

县籍牌照税 县府明年起自征

〔自由时报记者侯千绢/屏东报导〕屏东籍车辆使用牌照税57年来皆委托公路总局监理站代征,征收率不如期待,县府税务局认为,监理验车应与税制分开,基于政府财政困难,县府决定比照高雄县政府,从明年起部分收回自征,预计每年可节省代征费461万,并可提升催缴率,顺利的话,让850万使用牌照税欠款到位,增加财政收入。

税处局统计,牌照税是地方税,全纳入县库,屏东县每年约有25万6千多辆汽机车委托公路总局监理站代征,实征税额高达17亿3200多万,占县府税收的35%,由监理机关代征制度,沿自省府时代,民国45年及51年修正税法,规定各种交通工具移转、停止使用等申请登记手续,以及新购或新装的交通工具,需经交通管理机关检验合格,才准领照缴税,因未定期验车等被注销车牌的车主,就收不到牌照税单,未收到税单民众常忽略缴纳。

明年起,包括发单、催缴、印制等业务,由税务局收回自行催征,加强催缴送达率,民众可在屏县3个分局同时办理牌照税稽征作业,减少往返不便,至于车辆办理异动者,因涉及庞大的车籍资料库系统,暂仍委托公路总局监理站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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