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法出台

公民去世,其外国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自我申请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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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0日讯】2009年10月28日,奥巴马总统签署一项新法案,这项法案取消了对失去公民配偶的外国人单独申请移民的两年限制。旧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和美国公民结婚,如果婚姻维持不满两年,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之前美国公民去世,外国配偶不能自我申请移民,而要离开美国。该规定被称为“寡妇惩罚条款”。从法理和情理上讲,这条规定是很荒谬的;而现实中,无数丧偶的外国人因此规定被迫离开美国。因此,法律学者,立法者和移民权益团体一直在推动废除这项规定。今天,“寡妇惩罚条款”终于成为历史。

根据新通过的法律,美国公民在和外国配偶结婚两年内去世,如果公民在生前没有为配偶申请亲属移民,外国配偶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申请移民。如果美国公民在生前已经为配偶申请亲属移民,该申请可以自动转成配偶的独立申请。根据这项规定,预计移民局会允许外国配偶申请重开以前被移民局拒绝的案件。如果这样,很多过去因公民去世而被迫离开美国的外国配偶可以重返美国,获得绿卡。对万千丧偶的外国人来讲,这的确是个福音。

新通过的法律还包括对亲属移民、工作移民和庇护移民中类似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在上述申请中如果主申请人或主受益人死亡,其留在美国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继续申请移民。

新法律同样适用于外国配偶的未成年子女。新法给丧偶的外国人两年的窗口期。即要在新法通过后的两年内递交自我移民申请。如果读者具备这样的条件,应尽快开始申请。

本文只是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您想获得专业的法律咨询请联系您的律师或致电给本文作者于澜律师。电话832-657-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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