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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停聘狼师无薪可领 台教部倾向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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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光莹台北24日电)教育团体今天上午呼吁教育部处理校园狼师陈年旧案,勿让狼师被收押还可坐领半薪。教育部下午回应表示,未来将朝此方向修正教师法,让因性侵案被停聘的教师不可领薪。

人本教育基金会指出,教师法修正前被停聘的教师,即使被收押也可领半薪。基金会估计司法程序进行的2至3年间,狼师仍可领30个月半薪,金额超过新台币70万元,不合情理。

教育部人事处副处长张美玲今天下午受访表示,修正案是否溯及既往,须以主管机关核准日期为基准。性侵教师倘若在11月23日新法施行前,经由教育主管行政机关依旧法作成“停聘”处分,就必须等到“停聘”期满后,再由学校依据新法予以“解聘”。

至于狼师被停聘还可领半薪的问题,张美玲表示,将讨论修法的可能性,让因性侵案被停聘的教师停聘期间不可领薪水。

全国教师会政策部主任詹政道受访时则建议,教育部应与法务单位协调,让法院优先审理教师被控性侵案件,以缩短调查时程,不应让由教师组成的性别平等委员会承担查案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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