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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捐补助谣传 台健保局:非以家庭年收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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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瑞婷台北29日电)网路流传年收入160万元以下可获得烟捐补助健保费?健保局承保处经理邓世辉今天指出,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才是判定补助与否的标准;按现行标准,年收入160万元以下难获补助。

最近网路上流传“家庭年收入160万元以下即可申请烟品健康捐补助健保费”消息,鼓励一般民众前去申请烟捐补助。外界质疑,烟捐补助未能排富,无法真正补助弱势家庭。健保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澄清稿指出,此讯息不正确。

邓世辉上午接受中央社记者采访表示,烟捐补助健保费是以全年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收入”未达最低生活费1.5倍或2倍,且未超过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1倍或1.5倍的经济弱势民众,才能获得补助;以家庭年收入当作申请补助标准并不恰当。

邓世辉说,即使以年收入新台币160万元为申请补助标准,按照各地区最低生活费计算,设籍台北、高雄两市的家庭人口数至少须达6人、设籍台湾省的家庭人口数至少须达7人才能获得补助。他认为,现行家庭人口数多难达6人以上,即使年收160万元以下也难获得补助。

邓世辉指出,个别家庭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才是判断补助与否的正确标准;台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收入须低于等于2万6483元、高雄市每人每月收入须低于2万2618元、台北县每人每月收入须低于2万1584元、台湾省每人每月收入须低于1万9658元、金门与连江县每人每月收入须低于等于1万4800元,才达到获得补助门槛,可获补助自付健保费1/4。

至于台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于等于1万7655元、高雄市每人每月收入低于1万6964元、台北县每人每月收入低于1万6188元、台湾省每人每月收入低于1万4744元、金门与连江县每人每月收入低于1万1100元,可获得补助健保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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