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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禁奢条款将上路 欠税者不得奢华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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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亦宸台湾台北报导)近日社会大众对于前太电董事长孙道存欠缴巨额税款,但仍尽奢华之事多所批评,要求政府应有更积极的作为。行政院5日院会法务部提案修订“行政执行法”,通过增订“禁奢条款”,禁止此部分人士奢侈浪费。

法务部表示,所谓“禁奢条款”是指:义务人欠缴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达一定金额,但财产不足清偿,且生活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时,行政执行机关得禁止其一定金额之消费或投资。

此部分消费投资包括禁止购买、租赁或使用一定金额以上之商品或服务;禁止搭乘特定交通工具;禁止于高消费场所消费;禁止赠与或借贷他人一定金额以上之财物;禁止每月生活费用超过一定金额,以上“一定金额”皆由法务部定之。

除非清偿完毕或已无继续执行之必要,才能由行政执行处解除限制,但义务人无正当理由违反行政执行的话,执行机关可命其清偿适当金额或报告财产状况,继续不清偿、不报告甚至虚报,视为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而故不履行,可依法限制居住、声请法院裁定管收。

此法增订主要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执行效能,基于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之目的,却有某些人士欠税未缴仍享受奢华,对大多数守法履行义务之民众及不公平。行政院长吴敦义表示,今日之修法通过就是以具体行动回应社会期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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