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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一致性标准”论述 引发风波…/潘孟安案判无罪 院检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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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俊宏、刘志原/台北报导〕潘孟安无罪引起院检大战!

遭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质疑的北检检察官林汉强,在沉默数日后,三天前到法官论坛网站PO文回呛林孟皇,提到这是他从事司法工作十年来,首度因案件失眠。他指林孟皇对他无情批评,伤害只能算小,对司法威信影响才是巨大,他希望林孟皇要公开回应。

林孟皇表示,他近日因受训研习,昨天才看到林汉强的文章。他强调,会在判决书中提到检察官没有一致性标准,是因被告潘孟安主张本案中,行为最粗暴的不是他,而是张硕文,才会在判决中对此进行论述,绝对不是批评,而是善意的提醒检察官一致性标准的问题。

台北地院上周对民进党立委潘孟安去年10月因毒奶案在立院对当时卫生署长叶金川勒颈涉强制罪判决无罪,林孟皇指,当时行为最粗暴的是时任国民党立委的张硕文,检方未依同一标准处理,危及检察官中立。

起诉潘孟安的林汉强日前到法官论坛网站留言踢馆,文章前天立刻被转贴到检察官论坛,院检批评及支持意见并陈。林汉强说,叶金川当时要返回卫生署,张硕文欲将叶金川拉往公务车方向,但潘孟安环住叶金川颈部,是要叶金川留下,未将张硕文列为侦办对象是因其目的与叶金川意志一致,虽然手段粗暴,但没有要妨害叶金川行使权利,应无妨害自由犯意。

不过,林孟皇则认为,潘孟安是希望叶金川到民进党团报告,不可回避监督就离去,依“手段与目的间之违法关连”标准审查,潘孟安行为不具有社会伦理价值判断的可责难性。

林汉强则说,“林法官您有不一样的审查标准,我起诉时并不知道,当时遍查最高法院审判实务,并无引用手段与目的间之违法关连,我没有用一样的审查标准来决定侦查对象,但林法官您不能因为这样就指谪我有双重标准”。

他表示,证据认定或法律适用有不同看法,检察官会尊重法官判决,但被批评危及检方中立,才不得不回应。

对“手段与目的间之违法关连”,林孟皇昨强调,许多法院判决均已提及此概念,并不是自己个人的创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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