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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局径行分割 亿元地无法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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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郑琪芳/综合报导〕国有财产局被控伪造土地所有人签名,向台北市政府申请分割国私共有土地,导致台北市万华区“法华寺”与邻近住户发生交错持有分割后土地产权的怪事,10余名住户合计市价上亿元的土地因此无法买卖、处分,气得跳脚。

监察院接受陈情后,已发文国有财产局要求说明,若确涉伪造文书,将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持分逾2/3 有权申请

针对此土地分割争议,财政部国有财产局表示,该局持分3分之2以上,根据“土地法”规定,可以径行申请土地分割,不可能为此伪造其他土地共有人的署押。国产局强调,台北市万华区汉中段3小段38地号属于国私共有土地,由于法华寺依法申请赠与国有地,国产局因此办理土地分割,其他土地所有权人的权益并未受影响,其建物对应的基地面积也不会因此改变。

台北市万华区西宁南路上紧邻“法华寺”的一排6栋的4楼公寓因建物老旧,住户有意改建,但调阅土地登记誊本,才发现应登记在原楼房底下的部分土地产权,居然被“乾坤大挪移”,改分割至邻近的法华寺坐落基地。

曾任考试委员的知名律师吴茂雄也是住户之一,他持续追查后发现,国有财产局曾3次申请分割土地,最后一次是在92年向台北市政府地政处申请分割此块地号为国私共有土地,共分割成38号及38之1至7号等共8个地号。

吴茂雄指出,依土地法规定,国私共有土地,必须共有人同意,才能申请分割,但向地政事务所调出“土地登记申请书”,发现申请书上盖有国有财产局印文,在委托人一栏中,竟出现包括自己在内的住户签名,怀疑国有财产局涉及伪造文书。

吴茂雄指出,国有财产局申请住户的土地产权挪到38之6地号后,竟在土地登记簿誊本上载明“本笔土地不得买卖、不得设定抵押权、不得容积移转”,严格限制38之6号土地的利用,由于10余名住户的土地登记在此地号中,此举已严重侵害民众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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